1、本地块为规划图中的B区,规划用途为市场用地。其建筑风格为现代风格,建筑檐口高度:临新运河北路、江阳大桥西接线建筑不大于24米,其余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。
2、规划在内部道路与城市道路交叉口处布置开敞的绿化用地,设置标识,为市场主要机动车进出口通道。
3、规划结合地块用地特征布置市场用地,市场内物资堆放地不应临新运河北路和江阳大桥西接线设置,宜设置在用地内侧;市场内建筑形式宜具有现代气息,临江阳大桥西接线建筑里面应结合退让空间绿化,小品的设置成较为丰富沿街建筑景观,展示城市形象。
5、保留和疏浚现状河道,在规划设计时应利用河道组织景观,规划沿河布置不小于10米的滨河绿化。江阳大桥西接线和新运河北路退让50米,其中30米用于绿化。
6、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及用地边界详见地块规划图则,同时必须满足《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》对建筑的最小间距要求。
7、周边规划道路红线宽度:新运河北路50米,江阳大桥西接线40米,街区内部主要道路16米。
8、出入口设置:机动车出入口布置在街区内部16米宽的道路上。并尽量远离江阳大桥西接线和新运河北路交叉口。人行和非机动车出入口可以布置在新运河北路和江阳大桥西接线上,但每处不宜多于2个。
9、未尽相关事项按规划要求及《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》(2004年新版)等相关规定、规范和扬政府发(2003)175号文件执行。 |